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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05/09/21 經濟日報】受傷找對診所 醫療理賠才OK
■記者 蔡靜紋 (2005-09-2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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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陳早上8點左右,在上班途中跌倒,他就近在附近的外科小診所就診治療,醫師診斷老陳手部擦傷、輕微腦震盪,治療後於下午4點離開診所。老陳以為可以申請保險醫療理賠,但他的壽險業務員卻說不行。
類似的情況是小王在下午2點出門辦事,不料卻因車禍造成腦震盪及腿部撕裂傷,被送到某大型教學醫院急診,醫生馬上為小王進行手術縫合,一直留院觀察到晚上10點,醫師才讓小王離院,小王後來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順利拿到理賠金。

同樣是買保險,怎麼老陳跟小王得到的待遇截然不同呢?答案是,治療場所不同。

全民健保補助範圍不斷縮水,醫療費用卻節節高升,使得商業醫療保險成為民眾投保的首選之一。保德信人壽說,原則上,只要是合理醫療行為所衍生的相關費用,包括診所的門診手術,在投保額度下,保險公司都會給付健保以外的醫療費用,如病房差價、健保不給付的醫療耗材等。

按理說,被保險人必須因意外事故或疾病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行為,才能申請理賠。不過,在實務上,愈來愈多的壽險公司已陸續放寬相關理賠規定,保戶一旦發生緊急傷病,送入急診,但未辦理住院手續,同樣可支付醫療費用。不過,要特別注意看病的地方是那裏,即使沒有辦理住院程序,但找錯治療處所,到非保單條款上所約定的醫院治療,還是無法獲得理賠。

以老陳跌倒的例子來說,他是到一般私人診所治療,而沒有到保單條款上所約定的醫院治療,所以按照住院醫療險約定,無法獲得理賠。

至於小王則是到大型教學醫院急診室治療觀察,並經手術將腿部的撕裂傷縫合。因為小王是到條款上所約定的醫院就診,因此小王雖未住院,但在醫院超過六個小時,同樣可獲得理賠金給付。

「並非一定要住院才可以申請理賠,」保德信人壽說,許多壽險業者已先後放寬這項規定,只要因傷病於醫院急診處連續急診治療六小時以上,或在醫院或診所進行門診手術等,大多可以申請理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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